令復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為公務員因案停職,如未受懲戒處分,經復職後,其年資不能視為中斷,應准休假,惟停職時間過長,得以考績方式消除其休假,希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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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D0587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令
主題與關鍵字:
46府人乙字第98253號;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6條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57-12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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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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