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府屬各廳處局會、各縣市政府(局)為規定臺灣省政府對於人民或法團經常申請之案件核復時限,並自46年11月16日起實施,希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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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C939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令
主題與關鍵字:
46府秘機字第105525號;圖表格式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57-1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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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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