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各縣市政府(局)、令省立各級學校為准聯勤總部函囑轉知各校出具在學證明書,應詳細註明在學享受各種待遇一案,轉希查、知照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F417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教育廳令 臺灣省教育廳函
主題與關鍵字:
44教二字第62239號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55-12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東港廟宇采風錄
東港廟宇采風錄
照片2-6 篤行十村的「毋忘在莒」石...
照片2-6 篤行十村的「毋忘在莒」石...
畫眉科(紋翼畫眉、頭烏線、繡眼畫眉、...
畫眉科(紋翼畫眉、頭烏線、繡眼畫眉、...
桃園縣三級古蹟:龜山鄉壽山巖觀音寺、...
桃園縣三級古蹟:龜山鄉壽山巖觀音寺、...
金瓜柱珠~綿綿瓜瓞
金瓜柱珠~綿綿瓜瓞
圖2-2.7 獅子頭水圳灌溉區域圖
圖2-2.7 獅子頭水圳灌溉區域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