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為各縣市政府(局)應依照「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擬具工作計劃及分期進度表報臺灣省政府,希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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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E6257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民政廳代電
主題與關鍵字:
44民甲字第13997號;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55-08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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