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各縣市(局)政府為各級農會應依法登記農倉,其已呈請登記與修正「臺灣省各縣市局鄉鎮區農會農倉業務規則準則」條文不符者,併飭補辦報核,希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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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E457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農林廳函
主題與關鍵字:
43農組字第1857號;臺灣省各縣市局鄉鎮區農會農倉業務規則準則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54-0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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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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