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臺灣省各縣市議會組織規程」、「臺灣省各縣市議會議員選舉罷免規程」、「臺灣省各縣市議會議員選舉罷免規程實施細則」、「臺灣省各縣市村里長選舉罷免規程」、「臺灣省縣市選舉監察委員會組織規程」暨制定「臺灣省各縣市議會議員暨縣市長選舉事務所組織規程」、「臺灣省各縣市議會議員暨縣市長選舉投票所開票所辦事細則」、「臺灣省各縣鄉鎮縣轄市民代表會組織規程」、「臺灣省各縣鄉鎮縣轄市民代表選舉罷免規程」、「臺灣省各縣鄉鎮縣轄市民代表會辦事細則」、「臺灣省各縣市鄉鎮區縣轄市長選舉罷免規程」、「臺灣省各縣市鄉鎮區縣轄市長選舉事務所組織規程」、「臺灣省各縣市村里民大會實施辦法」;附錄「臺灣省妨害選舉取締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