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各縣市(局)政府為准內政部電以本國人民與外國人結婚,仍應依照規定聲請為結婚之登記,轉希知照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02466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代電
主題與關鍵字:
41午豏府綱丁字第063953號;戶籍法第23條 說明 戶籍法第34條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52-07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照3-1-11 三川殿牌頭剪黏泥塑剝...
照3-1-11 三川殿牌頭剪黏泥塑剝...
微風中的律動者-水生植物
微風中的律動者-水生植物
鵯科(紅嘴黑鵯、白頭翁、白環鸚嘴鵯)
鵯科(紅嘴黑鵯、白頭翁、白環鸚嘴鵯)
容身大愛,重建戶無奈
容身大愛,重建戶無奈
表2-5 大成殿柱構件損害因子分析表
表2-5 大成殿柱構件損害因子分析表
二、日式「半切妻」大片斜屋頂三合院第...
二、日式「半切妻」大片斜屋頂三合院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