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凡耕地租約其原訂租期不及6年者,一律延長為6年,在延長期間原租約仍繼續有效,公告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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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04773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代電
主題與關鍵字:
40酉魚府綱地督字第2398號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51-10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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