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復臺灣省教育廳為薪資所得稅之計算扣繳應由出納人員辦理,惟主辦會計人員仍應負查核督繳之責,希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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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03097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主計處代電
主題與關鍵字:
40辰支計乙字第4791號;所得稅法第101條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51-05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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