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名: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提善後救濟物資處理原則等案(003-010602-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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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典藏號:003-010602-0432
資料類型:
型式:靜態圖像、文字
檔案層級:卷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社會-救濟及請願、行政-法令規章
人名資訊:包可永、吳兆洪、孫越崎、宋子文、李新民、楊清、翁文灝、華鳳翔、蔣易均、錢昌照、陳松觀、陳良輔、陶勳、霍寶樹、蔣廷黻
地名資訊:上海、南京、臺北、基隆(臺灣)、塘沽(河北)、大冶(湖北)、天水(甘肅)、天津、新竹(臺灣)、昆明(雲南)、華盛頓(美國)、蘭州(甘肅)、貴陽(貴州)、重慶、長沙(湖南)
描述:
內容描述:經濟部令知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供應之善後救濟物資在海口開放前係先行運抵昆明如由昆轉運他處所需費用須由各機關自行負擔及行政院訓令善後救濟總署所擬善後救濟物資處理原則業經院會通過抄發原件仰知照,資源委員會函請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將配撥物資付款辦法先付二分之一其餘分期繳清之規定酌予通融辦理提貨時先付全部價款十分之一餘額分期於五或十年內付清經復以本署目前財政拮据各地業務費用專恃出售物資款項所囑殊難照辦,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函送免費分配政府機關物資船邊提貨辦法及函達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物資配運匪區人民辦法尚未商得協議聯總中央委員會決定對中國北緯三十四度以北各戰事區域停止配運聯總物資請暫勿將已接收物資運往戰區,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函達聯總撤銷停運物資至北緯三十四度以北地區禁令後與聯總駐華辦事處處長{#葛理倫#}商定物資解凍後之處理辦法等
版本:原件
保存狀況:良好
出版者:
出版者:數位化執行單位:國史館典藏國家檔案與總統文物數位化中程計畫
日期:
時間(起迄):1945/07/13~ 1948/09/08
格式:
數量:1
語言:
語文:英文
關聯:
檔案層次:資源委員會檔案-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材料-採購徵詢-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提善後救濟物資處理原則等案
管理權:
典藏地:國史館新店辦公室
瀏覽使用限制:開放
影像使用限制:限閱
原檔使用限制:開放

授權聯絡窗口

秘書處秘書科
02-2316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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