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名:宜賓電廠向中國銀行貼借案(003-010404-0413)

卷名:宜賓電廠向中國銀行貼借案(003-010404-0413)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典藏號:003-010404-0413
資料類型:
型式:靜態圖像、文字
檔案層級:卷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會計財務-財務管理
地名資訊:宜賓(四川)、重慶、上海
描述:
內容描述:宜賓電廠擬向重慶中國銀行敘府辦事處洽借貼現國幣九十萬元請核示經復查該會前與重慶中國銀行訂立貼現三千萬元借款案內規定會屬廠礦得向該行以貼現方式融通款項但每單位可借數額不得超過九十萬元該廠前已向該行敘府辦事處訂借國幣九十萬元依約自不得再予增貸來呈所請未便照辦另復宜賓電廠應付鍋爐運費需款擬向敘府辦事處貼借七千萬元囑予保證等核屬需要除電復可由該會代為保證外逕向敘處洽辦具報又四聯總處秘書處電以准中行總處函資源委員會宜賓電廠前向該處訂有貼現七千萬元由貴會擔保茲據渝行轉陳該廠前因上項貼現暫不需要迄未放出近為裝置鍋爐共需三億元請先貸放外餘二億三千萬元擬由交行與該行敘做進口押滙各一億一千五百萬元期九十天擬准照辦仍請貴會具保等業經本總處理事會決議准予備案等請查照辦理經復查該廠所報與四聯總處來電所稱借款方式及承借銀行金額等除中行七千萬元外均不相同茲將中行之七千萬元承兌滙票先予簽蓋寄發餘三紙暫存即將該項借款洽借經過與中行報請四聯核准備案不符原因詳復並即依照四聯核定辦法向有關各行洽辦具報以憑核辦
版本:原件
保存狀況:良好
出版者:
出版者:數位化執行單位:國史館典藏國家檔案與總統文物數位化中程計畫
日期:
時間(起迄):1943/06/30~ 1947/12/01
格式:
數量:1
語言:
語文:中文
關聯:
檔案層次:資源委員會檔案-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宜賓電廠向中國銀行貼借案
管理權:
典藏地:國史館新店辦公室
瀏覽使用限制:開放
影像使用限制:限閱
原檔使用限制:開放

授權聯絡窗口

秘書處秘書科
02-23161062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