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魚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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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7572
主題與關鍵字:
竹|捕魚器|漁具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典藏文物
描述:
竹製補魚具。在乾旱季節(晚秋、冬、初春)溪水稀時,將此具放置在水較湍急之石夾間或引出之水道尾端處,使魚兒順水而入來捕獲魚蝦。蘭嶼雅美族和海岸阿美族及世居日月潭的邵族以捕魚為主要生產事業,但由於其他各族的族群聚落大多傍山鄰水,因此魚類成為各族群副食的一個主要來源,在山溪捕魚,便幾乎乘了各族群的生產習慣,其重要性僅次於狩獵。由於捕魚較狩獵來的容易,就日常生活需求來說,捕魚又較狩獵更為重要。除雅美、阿美兩族外,泰雅、鄒、排灣等族群捕魚之風也很盛。只有中部山地的布農族較不喜歡捕魚。各族群對捕魚不像狩獵那樣視為神聖的工作,多數把捕魚看作一種娛樂和食用需要,所以捕魚幾乎沒有什麼禁忌,也沒有占卜凶吉的習慣,只有極少數祭儀與捕魚有關。捕魚有一點與狩獵相似,及各族群之間都設有一定的捕魚區界,彼此互不越界。若採用毒魚法在溪中施放魚藤汁時,則常與鄰近族群合作進行。近海捕魚的各族群,也有海域的劃分,且為各族群首領所有,飛本族人的人不得在其水域內捕魚。有的捕魚區域屬於部落或氏族所有,固有集體捕魚的習慣。無論哪一種形式,漁獲物也和獵獲物一樣,均需平均分配和供族人共同享受。捕魚方法有射魚法:其工具為魚刺、魚叉、弓矢,魚刺、魚叉的鏃有三叉或四叉鏃。網魚法:為各族群較普遍使用的方法,只是形式有所不同捕魚時手持常柄立於淺水中待魚網魚,網獲後用手抓魚放入魚簍或魚筒中。筌魚法:中南部族群多採用這種方法,這種方法在溪流狹窄處放置魚筌,魚筌兩側用竹枝或樹枝及泥土塞住,在其上流處用石頭泥沙做成小堰,以導溪水帶魚而下,流入魚筌。毒魚法;是台灣各族群特有的一種捕魚方式,是將一種含毒汁的藤根,用石頭砸破,取其度師注入上流溪水中,使於中毒而死,漂浮水上,向下流聚集魚網中取之。凅魚法:在冬季水乾凅時,選擇魚多的小溪處,竭澤而漁,捕魚的人只需涉足水中,即可徒手將於捕獲。
日期:
2008年2月
管理權: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

授權聯絡窗口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
地址:904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風景104號
電話 : (08)7991219#235
傳真 : (08)799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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