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電話須同時出示身份證與健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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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類型:
報紙報導
著作者:
姓名:蘭嶼雙週刊
姓名:董恩慈
姓名:謝膺毅
主題與關鍵字:
社會
描述:
摘要:為避免歹徒利用人頭戶或冒名申請電信服務作為犯罪工具,交通部電信總局決議,申請手機或市內電話等電信服務時,須同時出示「國民身份證」及「健保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出版者:
蘭恩文教基金會
日期:
2004-05-16
格式:
尺寸大小:小於1/4版
來源:
報刊書名:蘭嶼雙週刊
卷/期數:329
版次:第3版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原件典藏單位與所有權:蘭恩文教基金會
數位化執行單位:國立交通大學傳播研究所

授權聯絡窗口

國立交通大學傳播研究所
助理:蔡欣蓓
03-5712121#58213
paye7442@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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