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各縣市政府(局)為奉行政院令今後對於有關人民違反行政義務事項之處罰必須援用「違警罰法」時,應先會商內政部再行辦理一案,轉希知照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86000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 著作方式:令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50府警刑字第31354號;違警罰法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61-05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桃園縣三級古蹟:龜山鄉壽山巖觀音寺、...
桃園縣三級古蹟:龜山鄉壽山巖觀音寺、...
物資湧到,供需不平衡
物資湧到,供需不平衡
容身大愛,重建戶無奈
容身大愛,重建戶無奈
扇尾鶯科(斑紋鷦鶯、灰頭鷦鶯、褐頭鷦...
扇尾鶯科(斑紋鷦鶯、灰頭鷦鶯、褐頭鷦...
照片3-27 民國70年(1981)...
照片3-27 民國70年(1981)...
表2-6 大成殿明間A1木構件損害因...
表2-6 大成殿明間A1木構件損害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