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省屬各級機關學校、各縣市政府(局)為規定臺灣省各級機關公務人員已達命令退休(退職)年齡申請延長服務年限者,每次申請最多以2年為限,併合計仍以至多為5年,希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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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7860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 著作方式:令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50府人乙字第2731號;臺灣省政府所屬省營事業機關職員退休辦法 說明 臺灣省政府所屬各機關無法辦理送審人員退休辦法 說明 公務人員退休法 說明 僱員管理規則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61-01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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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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