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任簡任(聘派)人員送審案應由主管院核轉,並規定送審表及保證書檢送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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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6032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人事處令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52省人甲字第2863號;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12條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63-03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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