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臺灣省政府公報55年夏字第76期第9頁刊登臺灣省政府(55)6.20府主三字第42125號令修訂統一報表程式第一級交通類及第二級航務類報表案內9-0-1、9-0-2等2表月報修訂為「每月終了後15日前編報」,9-3-1、9-3-2、9-3-3、9-3-8、9-3-10、9-3-14、9-3-15、9-3-16、9-3-17、9-3-18等10表,應更正為9-0-1、9-0-2等2表月報修訂為「每月終了後55日前編報」,9-0-1、9-0-2、9-0-3、9-3-8、9-3-10、9-3-14、9-3-15、9-3-16、9-3-17、9-3-18等10表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1980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66-07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