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公教員工親屬在省營事業機構或金融行局支給薪點制或單一薪俸待遇者,不得再以親屬身份享受配給,至其他親屬配給移轉報領,准予追溯核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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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98574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 著作方式:令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57府配設字第2191號;試行職位分類薪給辦法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68-06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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