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臺灣省政府公報60年秋字第43期第14-16頁刊登臺灣省政府(60)7.2府建權字第82242號、第82250號、第82251號及第82254號等4件高雄自來水廠水權公告,其他事項欄應註明:「於每年2月至3月間如影響該地區農田用水權益時應放水補充灌溉每天以12小時為限」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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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8190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71-10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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