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核示違法失職人員已調整職務者,應依原職抑現職為準移付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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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7142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 著作方式:令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59府人乙字第31187號;公務員懲戒法第11條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70-05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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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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