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復公教員工之父母年在60歲以下無職業,而有其他正當職業之親屬可資贍養,是否仍准予專案配給實物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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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7086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公教人員生活必需品配給委員會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60配設字第3444號;臺灣省公教人員生活必需品配給辦法第11條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71-05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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