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衛生醫護人員因公派遣出國研習考察及研討會等回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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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46950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72-04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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