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師範學校畢業經國中教師檢定及格轉任國中任教者,雖修畢教育科目及專門科目學分,其本職最高薪不得比照師大畢業生辦理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3635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教育廳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64教人字第68828號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75-10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照片3-32 日治時期的媽宮城小西門...
照片3-32 日治時期的媽宮城小西門...
東港廟宇神明神源雜記
東港廟宇神明神源雜記
圖014~016 五分埔陳公廳
圖014~016 五分埔陳公廳
第二章 美濃水圳區域開拓發展史要
第二章 美濃水圳區域開拓發展史要
十九、光緒六年正月阿里史社番黃馬下立...
十九、光緒六年正月阿里史社番黃馬下立...
圖002 今日衛星影像中所見的新埔街
圖002 今日衛星影像中所見的新埔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