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復機關首長因故不能視事,由代理人代行首長職務時,其機關公文之簽署,應依照「公文程式條例」第4條第2項及第6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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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3438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64府秘文字第72120號;公文程式條例第4條 說明 公文程式條例第6條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75-08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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