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核釋關於原民防人員依健全組織功能裁併警察機關後,再經調任其他機關(非警察機關)任職,其工作補助費及主管特支費,宜照現任職位銓定職等之標準支給,不予補足差額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26011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64府人丁字第21685號;公務人員俸給法第14條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75-03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圖092 山牆的南極星輝麻姑獻瑞彩繪
圖092 山牆的南極星輝麻姑獻瑞彩繪
鴟鴞科(鵂鶹、領角鴞、黃嘴角鴞)
鴟鴞科(鵂鶹、領角鴞、黃嘴角鴞)
水生植物介紹
水生植物介紹
圖164 右後側點金柱白蟻蛀蝕中空
圖164 右後側點金柱白蟻蛀蝕中空
水生植物選介
水生植物選介
東引北海坑道
東引北海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