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復關於公有營造工程發包時,應在工程合約內訂明包商應負責將損壞之公路或公共建物與排水系統修復,並列為驗收範圍之內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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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15500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65府建四字第77875號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76-09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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