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復寡居女性公教員工有子女數人,部分子女服務於私人機構,有一子高中畢業後進入陸軍官校就讀之前報領實物配給有案者,原報領之房租津貼可繼續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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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14847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人事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66省人四字第25267號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77-09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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