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釋示營造業經註銷登記證書或停業處分者,依照規定已承攬而未完成之工程,得准其繼續施工至完工為止,及其統一發票應如何具領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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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07132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建設廳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65建四字第48555號;營造業管理規則第37條 說明 營造業管理規則第43條 說明 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第13條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76-04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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