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教師於學期中途屆齡應即退休者,仍准基於教學需要延長至學期終了,至於學校職員於7月1日退休生效案件,應核定為7月1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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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07062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教育廳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66教人字第37805號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77-05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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