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復公教員工之子女在20歲以上就讀夜間部,日間服務於政府機關者,依法不得再以在學身份報領實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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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05151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教育廳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65教人字第19722號;臺灣省配給辦法第13條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76-03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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