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復公務人員請延長病假10個月後,病癒銷假上班超過1個月因舊病復發或其他症狀必須住院治療,再請延長病假時得予重新計算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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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743492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69府人三字第100306號;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3條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80-10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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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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