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各機關學校辦理營繕工程等案,其總價款在一定金額以上者,應俟合約書送經審計機關函復同意備查後,再依規定簽開付款憑單支付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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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73109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70府主二字第45100號;審計法 施行細則 第47條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81-06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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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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