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令為有關「事業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廢(污)水管理辦法」第54條規定,廢(污)水不得繞流排放,但依同條第 1項第 1款至第 4款規定情形得繞流排放,其放流水標準之適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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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019282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法三字第9010341300號;事業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廢(污)水管理辦法 第54條 說明;水污染防治;放流水標準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1-09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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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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