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幹事兼任人事管理員依規定請假期間得照支主管職務加給,其代理人如連續代理該主管職務達十個工作日以上,亦得支給主管職務加給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01634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高市府人四字第20131號;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 說明;主管職務加給;代理人;請假;職務代理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1-06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照片2-6 篤行十村的「毋忘在莒」石...
照片2-6 篤行十村的「毋忘在莒」石...
十九、光緒六年正月阿里史社番黃馬下立...
十九、光緒六年正月阿里史社番黃馬下立...
照片3-38 民國95年(2006)...
照片3-38 民國95年(2006)...
照片5-11 南海旅客服務中心今貌(...
照片5-11 南海旅客服務中心今貌(...
第五章 牽牛趕集去-令人懷念的北斗牛...
第五章 牽牛趕集去-令人懷念的北斗牛...
表2-12 大成殿超音波破壞等級分析...
表2-12 大成殿超音波破壞等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