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依「行政程序法」第39條、第 104條第 1項及第46條第 1項規定製作之「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通知相關之人陳述意見通知書」、「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給予相對人陳述意見通知書」及「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向行政機關申請個案閱覽有關資料或卷宗申請書」等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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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01348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高市府法秘字第9665號;行政處分;行政程序;行政機關;卷宗;書表格式;當事人;證據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1-03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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