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議附帶決議:行政院應依法行政,否則即為違憲、違法,對於法律案內容之廢止或停止適用,均應循法定程序處理,不得以行政命令或其他非法定程序,強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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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01125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高市府人二字第47512號;國家銀行職員任免條例 已廢止 邊遠地區服務人員獎勵條例 已廢止;行政命令;依法行政;法律;違法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1-01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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