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行政院新聞局頒行之「製播有線廣播電視廣告注意事項」,自即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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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90971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新聞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8高市新處一字第3077號;製播有線廣播電視廣告注意事項 民88. 9.18;有線電視;廣告;廣播電視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9-10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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