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具任用資格初任辦理機要人員,其所擔任職務係列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課員職務,得以薦任第六職等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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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90886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8高市府人二字第26819號;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第9條 說明;任用;任用資格;委任;機要人員;職務;職等;薦任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9-09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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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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