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關於建築、購置、應變等事,主席指示以下原則:(1)省屬各單位建築標準以堅固耐用為主;(2)今後省府及各單位(包括銀行及公營事業機構)購置轎車一律以三年內出品者為限;(3)臺灣省戰時行政體制指揮所設在埔里,留守處在中興新村(留守處由主任秘書負責),通訊機構之設置、通訊網之建立請有關單位儘速策劃辦理;(4)省府及各單位統計應力求明確詳實,時間與數字應符合事實隨時校勘調整。

案由:關於建築、購置、應變等事,主席指示以下原則:(1)省屬各單位建築標準以堅固耐用為主;(2)今後省府及各單位(包括銀行及公營事業機構)購置轎車一律以三年內出品者為限;(3)臺灣省戰時行政體制指揮所設在埔里,留守處在中興新村(留守處由主任秘書負責),通訊機構之設置、通訊網之建立請有關單位儘速策劃辦理;(4)省府及各單位統計應力求明確詳實,時間與數字應符合事實隨時校勘調整。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典藏號:00508000104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提案單位:主席林杞
描述:
傳記歷史:臺灣省府委員會議等會議檔案
版本:原件
來源:臺灣省政府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時間:1963-03-07
格式:
實體描述 數量:1頁
語言:
語文:中文
範圍:
時間:1963-03-07
管理權:
典藏地: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瀏覽使用限制:開放
影像使用限制:開放
原檔使用限制:限閱

授權聯絡窗口

請洽: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049-2316881分機321
archivesservice@mail.th.gov.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