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俊男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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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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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者:
記者劉福奎╱台北報導
主題與關鍵字:
職棒、體育
描述: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柏齡偵辦職棒賭博案,昨天依意圖營利聚賭及違反公司法等罪嫌,將販售「強棒樂遊戲卡」及「龍虎爭霸遊戲卡」供人賭博牟利的「強棒樂」及「祥登」公司負責人陳周祥,及公司股東、幹部、經銷商等十八人提起公訴。職棒統一獅隊領隊郭俊男、台北營業處主任鄭堯仁等人也因協助銷售強棒樂遊戲卡,被依共犯身分一併起訴。昨天被起訴的十八名被告是「祥登」及「強棒樂」公司負責人陳周祥、總經理莊立平,股東及幹部陸正雄、劉崇恩、陳成勇、劉季樁、徐志琴、陳志明、陳慧貞,及統一獅隊領隊郭俊男、營業處主任鄭堯仁、職員許哲輝、會計黃士芳及經銷商王順明、林宥辰、黃世杰、江志堅及曾琇琪。統一獅隊領隊及統一棒球公司總經理郭俊男,是以統一棒球隊公司名義與「強棒樂公司」負責人陳周祥簽定銷售協議,透過統一棒球隊公司所屬關係企業的統一超商、統一麵包等連鎖店銷售強棒樂遊戲卡,而統一棒球公司位於台北市敦化南路的台北營業處主任鄭堯仁、會計黃士芳參與在台北營業處內販售該卡。檢方偵查後認定郭俊男、鄭堯仁、許哲輝、黃士芳等人為賭博共犯而起訴。起訴書指出,被告陳周祥涉嫌自八十四年十一月起,在台北市朱崙街成立「祥登」公司,夥同擔任該公司總經理的莊立平及劉崇恩、陸正雄等人代售巨登公司在有線電視拉斯維加斯頻道龍虎爭霸站節目的百家樂賭博遊戲卡,又稱為「龍虎爭霸遊戲卡」及「巨登VIP卡」牟利。其中「龍虎爭霸遊戲卡」每張進價五十到五十五元,以一百元價格出售,巨登VIP卡則賣到每張十三萬五千元,祥登公司可抽取四成利潤。祥登公司販售龍虎爭霸卡到今年一月結束後,陳周祥等人又於二月間找其他股東在原址成立「強棒樂」公司,自五月開始販售具有賭博性質的強棒樂遊戲卡,以每張五十至八十元的價格與經銷商簽約,再由經銷商以每張一百元價格出售,由持卡人利用「強棒樂」公司所設立的語音電話系統,簽賭下注之特定數據定輸贏,再依賭博結果累計基點,兌換出國旅遊或獎金等其他贈品。統一獅領隊郭俊男辯稱,統一公司雖有銷售強棒樂公司遊戲卡,但只試銷兩箱,而強棒樂公司有經濟部發給執照,他認為合法,當時建議在卡片上印風景圖案,但強棒樂公司卻將球員照片印到卡片上,他認為侵犯到球員肖像權,即要求停止銷售收回,但已賣出卅一張。
出版者:
聯合報
日期:
1996-12-28
格式:
XML檔
來源:
http://ndap.dils.tku.edu.tw:8080/ndap/querynews2.jsp?id=84387
語言:
中文
關聯:
淡江大學資訊與圖書館學研究所-台灣棒球運動珍貴新聞檔案數位資料館 http://ndap.dils.tku.edu.tw/
範圍:
Taiwan, ROC
管理權:
聯合報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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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21-5656 # 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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