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 起訴職棒賭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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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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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者:
記者林家琛╱新竹報導
主題與關鍵字:
職棒、體育
描述:
新竹地區第一件職棒賭博案偵結,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鄭勵堅查出組頭有用電話、電腦語音服務,也有到家服務的簽賭法,依常業賭博等罪嫌起訴周超雲等人。起訴名單是周超雲、陳長壽、洪東君、徐江玉霞、徐清福、張明河、曾英珠。起訴書指出,洪東君在嘉義市與賭客對賭,如果洪東君贏,賭客應把賭金匯到洪東君指定的帳號,反之則洪東君匯彩金到賭客指定的帳號,但洪東君要抽百分之五的紅利。賭客都以電話簽賭,凡有比賽之日,就設賭,下注時間是每天下午一時到四時或五時。徐江玉霞曾多次向洪東君簽賭。徐清福多次在新竹市象迷俱樂部等地經營職棒賭博,手法原與洪東君一樣,後來警方查緝趨嚴,徐清福用電話秘書與賭客連繫,還駕駛轎車四處流動,到賭客住處方便賭客簽賭。賭客最少要押注五千元,由他收取百分之五的紅利。張明河從去年七月間起簽賭職棒,最初是向台中味全龍後援會下注,後因遭取締,改向徐清福簽賭,在徐清福處賭輸八十多萬元。曾英珠在新竹市經國路等處經營職棒賭博,賭金與彩金都由同一帳戶匯進匯出,每日簽賭總額可達數十萬元。周超雲在所經營的吳皇國際機構新竹分公司,受張姓男子之託,負責招攬新竹縣的賭客,由周超雲推銷球迷聯誼卡,分成二千元、五千元、一萬元三種卡片,每銷售一張,周超雲可抽取百分之五的紅利,賭客根據聯誼卡後面列出的語音簽賭系統電話,輸入聯誼卡背面的密碼就可依遊戲規則簽賭,每簽賭一點代表一百元。
出版者:
聯合報
日期:
1996-12-28
格式:
XML檔
來源:
http://ndap.dils.tku.edu.tw:8080/ndap/querynews2.jsp?id=84386
語言:
中文
關聯:
淡江大學資訊與圖書館學研究所-台灣棒球運動珍貴新聞檔案數位資料館 http://ndap.dils.tku.edu.tw/
範圍:
Taiwan, ROC
管理權:
聯合報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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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大學 - 資訊與圖書館學研究所
林信成
(02)2621-5656 # 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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