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挖角 須回饋業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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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記者賈亦珍╱台北報導
主題與關鍵字:
職棒、體育
描述:
中華棒協昨天已將職棒業餘棒球協議書草案寄交兩個職棒聯盟,草案中最特別的是訂有回饋條款及罰則。這分草案已獲得教育部認可,主要內容仍維持廿三歲門檻,同時規定大學畢業者進入甲組球隊,至少要打滿兩年才能轉入職棒,高中畢業者進入甲組球隊,必須打滿三年才能轉入職棒。職棒若自甲組球隊挖角,新的協議書內也訂有回饋條款,即被挖角的球員及挖角的職棒球團,必須各付簽約金的百分之五給這位球員的原屬球團。草案中也規定,如果有任一方違約,另一方必須向教育部提報,由教育部出面處理。教育部也希望協議書不要一年一簽,免得每年要吵一次。
出版者:
聯合報
日期:
1996-12-25
格式:
XML檔
來源:
http://ndap.dils.tku.edu.tw:8080/ndap/querynews2.jsp?id=84272
語言:
中文
關聯:
淡江大學資訊與圖書館學研究所-台灣棒球運動珍貴新聞檔案數位資料館 http://ndap.dils.tku.edu.tw/
範圍:
Taiwan, ROC
管理權:
聯合報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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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大學 - 資訊與圖書館學研究所
林信成
(02)2621-5656 # 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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