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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王光輝解套兄弟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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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0082911.xml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記者林以君╱台北報導
主題與關鍵字:
職棒.體育
描述:
兄弟象領隊洪瑞河昨天帶著球員王光輝在律師所撰訴狀上蓋章,要對那魯灣職棒公司以不當手法利誘王光輝簽下合約提出民事訴訟,但被告除了那魯灣職棒公司外,王光輝也是被告,形成我國職棒史上首次「球團告自己球員」的不尋常現象,洪瑞河說:「告王光輝,是要幫助他解決雙約問題。」洪瑞河昨天在中華職棒聯盟「面對球迷」時間裡,明確指出,昨天上午他帶著王光輝到律師事務所蓋章,準備提起民事訴訟,指稱那魯灣職棒公司在王光輝與兄弟象合約「未屆滿」情形下,再發給王光輝簽約金,簽下與那魯灣職棒公司合約,洪瑞河的訴求是希望法官判決那魯灣「侵權」並與王光輝的合約無效,洪瑞河補充說:「(如果勝訴)這就可以證明兄弟象球團與王光輝合約依然存在。」但洪瑞河說,被告除了那魯灣職棒公司之外,還有王光輝本人,因為是王光輝在與兄弟合約仍有效的時候與對方簽下第二分合約,當然要把王光輝這個「關係人」當成兄弟球團訴訟的對象,但他也明白表示,未來球團不會對王光輝請求損害賠償。洪瑞河昨天的談話相當篤定地認為這項官司可以勝訴,以至於他一直沒提及如果敗訴,是否會演變成王光輝與那魯灣合約有效,而間接否定王光輝與兄弟象合約無效這種後果。洪瑞河語氣堅定地說,王光輝曾和球團說明簽下「雙約」的原委,所以他要以「告他」的方式幫助他解脫雙約之困,象隊其他跳槽球員陳義信、洪一中、吳復連的問題他要與律師商量後二處理。象隊球團率先循法律途徑解決球員、球團及那魯灣間的「三角習題」,而且王光輝也是首先由跳槽球員中抽腿的球員,洪瑞河對此表示,每個球員的問題不一樣,統一獅、味全龍球團也有共識,短期以內應該都會循司法管道尋求解決之道。
出版者:
聯合報
日期:
1996-11-22
格式:
XML檔
來源:
http://ndap.dils.tku.edu.tw:8080/ndap/querynews2.jsp?id=82911
語言:
中文
關聯:
淡江大學資訊與圖書館學研究所-台灣棒球運動珍貴新聞檔案數位資料館 http://ndap.dils.tku.edu.tw/
範圍:
Taiwan, ROC
管理權:
聯合報系
授權聯絡窗口
淡江大學 - 資訊與圖書館學研究所
林信成
(02)2621-5656 # 3106
sclin@mail.tku.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記者林以君╱台北報導(1996-11-22)。[為王光輝解套兄弟告他]。《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32/0b/36.html(2012/07/13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32/0b/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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