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部落格
Facebook專頁
ENGLISH
珍藏特展
目錄導覽
技術體驗
成果網站資源
目錄導覽首頁
HOTKEY快速導覽
內容主題
典藏機構
進階搜尋
資源聯盟
首頁
目錄導覽
內容主題
人類學
漢
漢人總類
私家文書
首頁
目錄導覽
內容主題
檔案
葉榮鐘全集、文書及文庫
剪報
剪報
剪報04二二八事件
首頁
目錄導覽
典藏機構與計畫
公開徵選計畫
國立清華大學
圖書館
「葉榮鐘全集、文書及文庫數位資料館」之建置
副系列名:剪報
案卷名:剪報04二二八事件
件名:主席關切台灣事件 說明中央處理方針
副件名:嚴令軍政人員不得採取報復 并盼台胞深明大義嚴守紀律
推薦分享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典藏號:NTHU-LIB-001-120100040490
資料類型:
資料類型:剪輯資料;媒體類型:報紙
描述層次:件層級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字:二二八事件
關鍵字:周詒春
關鍵字:蔣介石
關鍵字:共產黨
關鍵字:專賣局
關鍵字: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
關鍵字:警備司令部
關鍵字:陳儀
關鍵字:台灣事件
描述:
範圍與摘要:中樞紀念週於昨(03月10日)在國民政府舉行,由農林部長周詒春報告該部年度工作概況後,蔣介石主席就台灣事件之經過,與中央處理之方針有所說明,略謂,台灣不幸事件之起因,有昔被日本徵兵調往南洋一帶作戰之台人,其中一部份為共產黨員,乃藉專賣局取締攤販時煽惑民眾,造成暴動。而所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復提出無理要求,有取消台灣警備司令部等踰越地方政治範圍之要求;蔣主席表示,日內將派大員前往視察,協助陳儀長官處理此次事件,並已嚴電留台軍政人員,不得採取報復行動,希台省同胞務深明大義,嚴守紀律,自動取消非法組織,恢復地方秩序。
版本:印刷品
來源:葉榮鐘家屬捐贈
保存狀況:良
日期:
1947/03/1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 筆
範圍:
1947/03/11
管理權:
典藏單位: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
使用限制:開放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作者不詳(1947/03/11)。[副系列名:剪報]。《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29/89/23.html(2015/02/26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29/89/23.html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感謝您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為了讓資料更容易被檢索利用,請選擇和這項數位資源相關的詞彙:
二二八事件
警備司令部
地方政治
蔣主席
周詒春
請填入更適合的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