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系列名:剪報

案卷名:剪報04二二八事件

件名:台二二八事件處理委會 公然提出非法要求

副件名:圖組民政機構接收公營事業 陳儀決秉既定方針處理

副系列名:剪報案卷名:剪報04二二八事件件名:台二二八事件處理委會 公然提出非法要求副件名:圖組民政機構接收公營事業 陳儀決秉既定方針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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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典藏號:NTHU-LIB-001-120100040409
資料類型:
資料類型:剪輯資料;媒體類型:報紙
描述層次:件層級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字:二二八事件
關鍵字:陳儀
關鍵字: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
關鍵字:改革台省政治建議案
關鍵字:省自治法
關鍵字:民選
關鍵字:本省人
關鍵字:專賣局
關鍵字:貿易局
關鍵字:處理局
關鍵字:政務局
描述:
範圍與摘要:陳儀長官仍決定實行一切諾言,然對於暴徒之不法行為,決予以制止。關於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昨(03月08日)所提改革台省政治建議案,包括制定省自治法、縣市長於本年(1947年)06月以前實施民選、省各處長人選應經省參議會同意、省各處長三分之二以上須由本省居住十年以上者擔任、一切公營事業主管人由本省人擔任、撤銷專賣局及貿易局等,共卅二項要求,顯欲反抗中央,陳氏閱後,極表震怒。台省二二八事件處委會將設處理局,處理善後事宜,及政務局負責策劃改革政務,政務局將於03月15日以前成立。該會頃正準備接收公營事業,一切措施,盡如民國34年(1945年)10月政府自日人處接收各項事業時之步驟,令人啼笑皆非。
版本:印刷品
來源:葉榮鐘家屬捐贈
保存狀況:良
日期:
1947/03/10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 筆
範圍:
1947/03/10
管理權:
典藏單位: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
使用限制: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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