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系列名:剪報

案卷名:剪報01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

件名:六三法案 原案可決

副件名:貴族院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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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典藏號:NTHU-LIB-001-120100010106
資料類型:
資料類型:剪輯資料;媒體類型:報紙
描述層次:件層級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字:貴族院
關鍵字:有關施行於台灣之法令法律案
關鍵字:六三法
關鍵字:改正法律案委員會
關鍵字:江木翼
關鍵字:田健治郎
關鍵字:國語
關鍵字:日語
關鍵字:臺灣方言
關鍵字:大審院
關鍵字:最高裁判所
關鍵字:馬場鍈一
關鍵字:石渡敏一
描述:
範圍與摘要:貴族院「有關施行於台灣之法令法律案(六三法)」改正法律案委員會在02日開會的質詢過程,先由非委員會成員的江木翼質詢:1.臺爵(應指田健治郎)似乎對土語(相對於日語的臺灣話)輕視,總督府所見為何?2.由國語(日語)普及的主旨來看,臺灣教育否有想過成為義務教育?3.就本案來看,是否會造成內地和臺灣方面在法律解釋上有所不同?田總督回應:1.就語言來說會採取兩種方針:(1)和人民直接接觸的警官要熟習臺灣方言,並會在警官教習所教授;(2)一般臺灣人要熟習國語(日語),並藉各機關致力推動國語的普及;2.就經濟與教員培育這兩方面來看,關於義務教育之事目前無法斷言何時實施,不過希望儘早實現;3.關於大審院(即今日本最高裁判所,相當於我國最高法院)的上訴判決和臺灣的上訴判決,至今未有齟齬產生,故目前尚未思考到法律的不統一性問題。之後由江木氏和馬場政府委員(馬場鍈一)對第一條第二項「其他の事項」之文句提出質詢;又石渡敏一和田總督也就第一條關於法律施行範圍一事作質詢應答。
版本:印刷品
來源:葉榮鐘家屬捐贈
保存狀況:良
日期:
1921/03/02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 筆
範圍:
1921/03/02
管理權:
典藏單位: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
使用限制: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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