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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登錄號:113590-001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層次:件
著作者:
責任者:馬慧裕(河南巡撫)
描述:
事由:題報安陽縣前任知縣吳昭及南陽縣前任知縣王旭藻未完嘉慶六年雜稅銀均已全數徵完解貯司庫原奉部議各降俸二級戴罪督催之案應請開復
日期:
責任日期:嘉慶12年4月8日
格式:
數量:1
範圍:
責任日期:嘉慶12年4月8日
管理權:
版權: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版權所有

授權聯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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