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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大學
資訊與圖書館學研究所
台灣棒球運動珍貴新聞檔案數位資料館之建置
棒球隊員年齡認定 應以戶籍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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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0008963.xml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中興新村訊
主題與關鍵字:
體育新聞
描述:
台灣省政府警務處昨天說,台灣省各少棒、青少棒及青棒聯盟組織,應尊重我國戶籍法及戶籍法施行細則規定,對於球員年齡的認定應以原始登記的戶籍資料為準,不得擅自以醫學鑑定而逕行認定第二個年齡。目前,少棒、青少棒和青棒選拔賽正紛紛在各地展開。近日來,發現有部分參加角逐的隊伍互相控訴對方有「合法超齡」的球員。部分棒球聯盟組織甚至根據這些控訴,依照醫院所提供的年齡「鑑定書」,便逕予認定某球員為超齡。這在法律上是沒有依據的。省警務處表示,台灣省一切戶籍資料均由各地戶政事務所依據戶籍法和戶籍法施行細則辦理登記。政府各部門對於年齡的認定均應以戶政事務所的戶籍為依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任何機關、團體或個人均不得另辦他種戶口查記資料。警務處說,雖然醫學上或可推斷一個人的年齡,但這也僅止於「推斷」,不能視為「鑑定」,尚不能作為法律上證實年齡的依據。各地棒球聯盟應以法律為重,勿再巧立證明,擅自「變更」或「認定」球員們在戶籍上的法律年齡。
出版者:
聯合報
日期:
1976-05-27
格式:
XML檔
來源:
http://ndap.dils.tku.edu.tw:8080/ndap/querynews2.jsp?id=8963
語言:
中文
關聯:
淡江大學資訊與圖書館學研究所-台灣棒球運動珍貴新聞檔案數位資料館 http://ndap.dils.tku.edu.tw/
範圍:
Taiwan, ROC
管理權:
聯合報系
授權聯絡窗口
淡江大學 - 資訊與圖書館學研究所
林信成
(02)2621-5656 # 3106
sclin@mail.tku.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中興新村訊(1976-05-27)。[棒球隊員年齡認定 應以戶籍資料為準]。《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24/f4/e7.html(2012/07/13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24/f4/e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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