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函為六八年度臺灣省稅捐稽徵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建築及設備─興建辦公廳舍,原列高雄、澎湖兩縣稅捐處工程為應事實需要,必需變更設計,敬請同意案,經決議:同意備查。暨省政府函為新竹縣稅捐處竹東分處辦公廳舍擴建工程計劃,因受建築法令所限,仍請賜變更,敬請同意變更案,經決議:同意變更。

臺灣省政府函為六八年度臺灣省稅捐稽徵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建築及設備─興建辦公廳舍,原列高雄、澎湖兩縣稅捐處工程為應事實需要,必需變更設計,敬請同意案,經決議:同意備查。暨省政府函為新竹縣稅捐處竹東分處辦公廳舍擴建工程計劃,因受建築法令所限,仍請賜變更,敬請同意變更案,經決議:同意變更。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5230167013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台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78-09-16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65
範圍:
1978-09-16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