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函為臺灣中興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擬於租用現有辦公廳租期屆滿後,於適當地點購置三百坪至三百五○坪之房屋作為辦公廳舍之用,所需價款預計一千八百萬元,請准預算外墊款辦理,請審議案,經決議:一、查中興紙業公司近年來業績累有虧損,目前該公司之要圖,應以集中一切力量,亟謀公司業務之整頓,業績之復甦為首要任務。二、本案該公司以目前租用之辦公廳舍,因租約期滿,不能續租使用,請求於預算外墊壹千八百萬元另購辦公廳一節,應請先將購買廳舍之詳細計劃送會審議,在未送審之前為解決該公司辦公處所,准由該公司以原押租金三百六○萬元之範圍內暫時租用。